本字幕由TME AI技术生成 不过 虽然封建程序相同 周人分封时也并无刻意区别基内诸侯与基外诸侯 但有一个客观事实不容否认 而就是这个事实 最终影响到分封于不同区域的诸侯 前者所受封国的地理位置 与周王直接占据的地区十分接近 因此周王对他们控制的实际效果 相对那些分布较远的诸侯而言 要更为强而有力 首先 由于他们的地理位置 机内诸侯常有机会入围王冠 本来 诸侯入朝为官在西周是非常普遍的现象 如鲁侯伯秦 魏侯康叔 魏侯武功等 但由于后者封国离王都较远 出任王官的次数相对并不频繁 而毛国 荣国 毕国 季国 瑞国 国国等离王都近 他们的国君出任王朝公卿的机会较多 康王时就有赵公 瑞伯 童伯 毕公和毛公 穆王时有国成公 毛伯 济公 谋父 厉王时有少公瑞良夫 宣王时有国文公 西周中晚期的青铜器铭文上 毛公 荣伯也是经常见到的名字 这些都是王都附近各国国君在不同周王时期入围王室公卿的例子 经常入朝为官 既让这些诸侯对周朝国家事务拥有了一定的控制权 也让周王对他们行使权利更为方便和直接 比如班诡稷 周王命令毛伯接任国成公的侄司国与周宇中 厉王不听劝告 执意要以荣仪公为轻视 春秋时还有周王褚政 博将弼 国公政 这些材料都说明 上述诸侯的确常为王官 但是否就能成为执政公卿 还是要由周王最后决定 随着王朝官僚系统直观增加分值更加细密 一个具官僚特质的群体及卿大夫群体逐渐形成 他们以担任王朝各级官员 素膝用士为主要职责 对诸侯控制王朝事务的权利也就起到一定的限制作用 而西周后期 宰和单夫逐渐充当权臣 如周王令单夫克出内镇令 赦令于澄州 御政八师 在大诡中令单夫篡传令等 更对这些诸侯的原有地位产生了极大的威胁 再者 周王还通过赏赐卿大夫采地的做法 客观上起到限制这些诸侯邦国规模的作用 卿大夫主要担任王朝各级官员 而作为奖励 周王也对他们赏赐土地 即采田 但卿大夫不得适守采田 不得对采田再进行分割 没有祭祀 设计的权利 换句话说 周王对于卿大夫的采地仍然拥有所有权 并可以进行重新的任意分配 卿大夫对土地只有收益的权利 青铜器大鬼铭文记载的就是周王把某一诸侯所属的礼 转赐给了另外的诸侯 要知道 在宗州和程州之间 王直接控制和管理的土地与诸侯封国本就已经皮连甚至交错分布 因而 周王对卿大夫的田礼之刺 更加剧了这种相互分割的态势 从今文看 周王赏赐的田里尝试分散的并不集中于余地 如西周晚期的禹鬼记载 周王赐给予一百田 是由两地各五十田共同组成的 分给大臣客的田地 更是分散在七个不同的地点 这或许是周王有意为之 或许是右与土地分布的格局 不得不如此 无论怎样 这些分散于各地的采田 都可能会与某一诸侯或多个诸侯的邦国毗邻或接壤 比如五四魏鼎铭文记录了邦军吏给予求慰田地的事 这些田地的北 东 南 西四面分别跟吏 散 正 富三家的田地相邻 决逆江傣立田 决东江傣散田 决南江傣散田 大正富田 决西江傣立田 也就是说 这块土地是在各家田地的包围之中 这样的情况在当时非常普遍 面对权力 土地逐渐被限制 被分割的态势 出于君臣关系 宗法关系或碍于周王的权威 这些诸侯不大会采用军事手段从周王或同姓那里夺取土地 这就是卿大夫的采田愈加密集 从客观上进一步限制了这些诸侯国发展的规模 既然不能像分封地离王都较远的诸侯那样 通过对周围的戎狄 蛮夷或旧友邦国用兵以扩充自己的实力 就只能依附于天子 依靠周王的赏赐获得土地和人民的增加 但事实上 通过周王赏赐的方法获得的土地数量是极少的 而且随着西周晚期社会阶层的变动 像求 卫那样的小贵族通过自己手中的物产与举帛邦军吏之类的诸侯或贵族相交换 反而获得了土地的增加 这样一来 这些诸侯邦国原有的土地还有减少的可能 因此 在为王朝所承担义务和受王权控制程度两个方面 那些分封地点靠近王都以及周王直接占据地区的诸侯 跟其他分封地点远离王都的诸侯相比 逐渐显出差别 他们翻平周市的功能慢慢减退 作为王朝官员的官僚属性一步步加深 他们原先用以翻平周市的邦国土地和人民 不但不能通过军事殖民方式获得扩充 反而受到了王室的限制和其他贵族的侵夺 这些都使得他们作为诸侯的自治权利受到削弱 从而加深了对王权的依赖性 也使这些诸侯所受封邦国及其领有的都邑不可能具有独立的特性 以上这些 都可看作这两类诸侯的区别所在 但这种区别并不是突然产生 或是在周初分封时就已经设计好的 从上述分析来看 这应是一个较长的历史过程 而且至西周晚期 这一过程仍在继续 那些客观上起到限制诸侯国规模效果的田理之刺 就多行于西周中期以后 这与中期以后的官僚系统直观增多 分工变细恐怕有很大关系 因此可以认为 西周时期还没有所谓基内诸侯与基外诸侯的提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