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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弥陀佛
十五日
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
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及典型案例
发布会介绍
针对夫妻双方分居期间或离婚后
一方有采用激烈的
不合理的手段阻止另一方探望孩子
甚至抢夺
隐匿孩子情形
解释二用三个条文对该行为予以规制
一是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或人格权侵害禁令
及时快速制止不法行为
二是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
根据当事人请求
在监护权纠纷中暂时确定未成年子女抚养事宜
三是在离婚纠纷中确定未成年子女由哪一方直接抚养时
将该行为作为不利因素
优先考虑由另一方直接抚养
司法审判中
法官一般会通过家事调查
心理评估
走访等方式
全面了解各种情况
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综合各种因素判断未成年子女有哪一方直接抚养更为适宜
具体考量因素包括子女的个人意愿
年龄
性别与双方的情感依赖程度
双方经济状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