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传 第369集 解除贱籍,开豁为良-文本歌词

雍正传 第369集 解除贱籍,开豁为良-文本歌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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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字幕由TME AI技术生成

今天我们讲解除建疾

开祸为粮

百姓活的自由些

是雍正考虑的一大问题

在他看来

解奴为民

天地为之狼清

随着社会的发展

人们的封建隶属关系有所削弱

建民的雏疾与这一历史趋势相一致

于是雍正正式实行了解放建民

恢复自由这一开明之举

中国古代号称士农工商

四民平等

但社会上的四民之外

别有贱民及地位特别低微的群落

他们或因民族异同

或受政治迫害

或因社会上莫名其妙的讥习

被列入见忌

终生不许脱离

也不容许和正常人通婚

不允许参加科举

只能从事一般人不愿从事的行当

还不能自由改变身份

解放贱民虽是仁政

但在实施之前

往往也不会有太多人去提到它

好像这是一个不存在的族类

因为贱民只是一个少数弱势的边缘群体

一即为一个偏于沉默的群体

他们的苦难没有表达的渠道

一般人也不会去理会

这就是他们的生活很少见诸史籍的原因

他们是被侮辱和轻蔑的一群人

也是被遗忘的一群人

雍正对部分贱民开或其舰级

编为民籍

尽管其局限性很大

但毕竟是一项有利于社会发展的措施

清代虽然已经进入封建社会晚期

但是却存在着大量的奴隶制残余

主要表现为三部分人

一是奴婢

其数量是相当大的

清兵入关时

满足社会已拥有奴隶两百万甚至两百万以上

二是店铺

三是雇工人

这三类人同属贱民等级

政治上受到歧视

人身受到束缚

但是这三类人的法律地位又不完全相同

奴婢的社会地位最低

他们是最低的贱民等地

他们不能与良民通婚

他们的子女也是贱民

他们没有独立的人格

没有人身自由

而隶属于主人店铺亦属于贱民等级

他们和主人存在着人身隶属关系

他们的子弟不能应试出世

生活上也有严格的等级规定

如服饰

鞋饰都要明显的标志

属于贱民等级

他们和奴婢属于同一等级的不同等地

但也有所不同

店铺为主人服役是按条文规定

而不是如奴婢是无条件的

店铺的人身只是部分隶属主人

店铺有自己的家庭

经济生活等

而越民

盖户

智户等虽无固定主人

但其法律上的地位也基本和店铺相同

故宫人在契约规定的期间内

和主人存在着人身隶属关系

和其他人仍属凡人关系

契约结束

和原主人的隶属关系也结束

确切来说

故宫人应属于良民与贱民之间的一个等地

雍正期间所开户的贱民基本上属于第二类

即店铺

越民

概户这一类

雍正年间对第二类贱民采取货贱为良的政策

其主要原因是一

自康熙中期以后

商品经济的发展导致店铺制度逐渐衰落

在商品经济发展的影响下

清代的地租主要采取实物额租

有些地方甚至出现货币地租

地主日夜和生产相脱离

不再过问生产

对佃农的约束力也越来越小

另一方面

佃农生产的积极性有一定的提高

在商品经济比较发展的某些地区

一些致富了的佃农要求改变为人一时的地位

并使他们有条件改变地位

也就是指有钱赎身

就是店铺为地主服役

也从无报酬到有报酬

从给工时到给工钱

反映了商品经济对店铺制的冲击

二是奴仆的不断反抗

奴仆在主人的残酷剥削与奴役下

过着近似奴隶的生活

他们实在无法生活

就只好逃亡

清初以来

广大的奴婢店铺曾不断的掀起反抗斗争

其斗争的目标也十分明确

也就是脱离剑己

本集播讲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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