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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镇江市社保中心获悉
根据文件规定
镇江市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
其费率实行浮动管理
本次调整后的费率执行时间为二零二五年一月一号至二零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号
据了解
工伤保险费率根据用人单位上一周期二零二二年十月一号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号期间工伤保险支缴率
工伤发生率等因素
每两年不动调整一次
浮动标准为
一类行业在基准费率的基础向上浮动至百分之一百二十
一百五十
二类至八类行业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向上浮动至百分之一百二十
一百五十
或向下浮动至百分之八十
百分之五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