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兴能源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正被调查投资者或可索赔-文本歌词

远兴能源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正被调查投资者或可索赔-文本歌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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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远兴能源发布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远兴能源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召开九届十九次董事会

九届十八次监事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考虑到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根矿业

阿拉善塔木素天然碱开发利用项目一期尾款结算

项目二期建设及生产经营周转等资金需求

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下

你以自有资金为银根矿业提供不超过十五亿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

年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且不低于公司二零二四年九月末流动资金贷款平均融资利率

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十八个月

上述额度在财务资助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银根矿业其他股东鄂尔多斯市纳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纳丰投资

内蒙古纳百川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纳百川和内蒙古博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公司

因自身资金原因

未能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为此

纳丰投资

纳百川和博源工程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同时纳丰投资和纳百川的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源集团

以纳丰投资和纳百川合计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银根矿业其他股东同陵合生鼎置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其审批提供资金额度及担保流程较长等原因

未能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和提供担保

银根矿业其他股东纳丰投资

纳百川和工程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本次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财务资助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本次财务资助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

也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已经公司九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戴季峰

刘宝龙

宋维兔

孙朝晖

李永忠

暨玉虎回避表决

已经公司九届十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关联股东博源集团及其子公司北京中继宏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应在股东大会上对本一案回避表决

远兴能源称

公司为银根矿业提供财务资助

旨在解决银根矿业阿拉善塔木素天然碱开发利用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营所需的部分资金

有利于保障银根矿业阿拉善塔木素天然碱开发利用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生产经营运行

从而促进公司的整体长远发展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资金使用费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且不低于公司二零二四年九月末流动资金贷款平均融资利率

定价公允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持有银根矿业百分之六十的股权

对其财务

生产经营

重要人事安排等拥有充分的控制力

银根矿业部分股东纳丰投资

纳百川和博源工程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同时纳丰投资和纳百川的控股股东博源集团以纳丰投资和纳百川合计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整体风险在可控制范围内

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且不存在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形

除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外

公司未发生其他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和其他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的情况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为十五亿元

占公司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经调整后规母净资产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一点一二

值得关注的是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八日

远兴能源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证监立案字零一八二零二四零零三号

因公司涉嫌未及时披露参股子公司重大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

一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盛恒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连民向雷达财经表示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

天演查显示

远兴能源参与招投标项目一千三百零二次

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十二条